信用评价与政策优惠扶持挂钩
今年4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开发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其中:AAA级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AA级综合评价得分80-89分,A级综合评价得分70-79分,B级综合评价得分60-69分,C级综合评价得分59分及以下。房企信用评级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建议加强融资支持。在预售许可分类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预售许可分类管理:
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和A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允许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以上,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B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楼层五分之一以上;
C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则应在完成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据悉,根据信用评价期限,福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每2年组织进行一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提交申报之日前2年信用信息,经市房管局按照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信用等级,发放“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